荷兰中国商会会长 杨 鸿
志从四海纳百川,光阴八载献侨团。
扬鞭跃马鹏翅展,鸿图万里新气象。

  
  荷兰中国商会是1999年在海牙成立的一家荷兰全国性经贸机构,其宗旨是促进中荷双边企业的经贸合作。商会将通过各种形式为其会员以及为社会提供工商服务。荷兰中国商会自成立以来,始终得到中国驻荷兰大使馆、海牙市政府、荷兰工商机构和中资企业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关怀。第一任会长胡志光先生多年来不遗余力,四处奔波,热心奉献,为商会的建立和发展做出了许多贡献。经过大家多年的共同努力,目前荷兰中国商会已经成为在荷兰和中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经贸组织。

  商会会员从一开始仅有50多人发展到现在200多人。会员从事的行业从以餐饮业为主,到今天包括餐饮、贸易、零售、生产、物流、房地产、通讯、旅游、高科技与新能源和工商服务等等。会员企业的实力已发展到拥有上百名雇员,营业额(包括投资额)达到几千万或上亿欧元的规模。在我们之中还有一位在美国上市的中国民营企业家。华人和华资企业的快速发展是商会的新的标志。

  在过去的八年里,荷兰中国商会为促进中荷经贸发展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为适应中国经济迅速发展的需要,商会发挥了独特的桥梁作用,从2005年开始,先后四次组织荷兰的欧盟议员,荷兰议员,副省长和市长等去中国访问考察。商会每年在北京举办“中欧投资贸易洽谈会”,参加人数达三百人左右,取得良好效果。在中国考察期间,代表团多次受到了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中央致公党,中华海外联谊会,国务院侨办,全国侨联及有关省市领导的接见。通过访问,荷兰政经界高层人士加深了对中国的了解和认识,同时也加深了对商会的认识,他们纷纷表示今后要与商会多联系,为加强双边经贸的发展和合作多做些工作。

  在过去的八年里,荷兰中国商会每年多次组团考察访问中国有关省市。我们的足迹遍及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河北、山东、江苏、浙江、福建 、深圳、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河南、山西、陕西、四川、甘肃、新疆、云南和东北三省等省市。通过考察访问,我们与各省市建立了合作的关系。我们商会已和中国贸促会,全国工商联及中国36个省市级的经贸单位签订了友好合作协议,并与国务院侨办,全国侨联,中央统战部,中央致公党,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人大华侨委员会和商务部建立了密切联系。他们十分支持商会的工作。

  荷兰中国商会于2007年12月在海牙进行了换届选举。大家在郑重、公平与民主的气氛中先后投票选举出第四届荷兰中国商会理事会成员49人、常务理事会成员29人和第四届会长。目前,新一届商会的领导班子和组织机构已经形成。大家充分肯定了过去八年商会取得的成就的同时,根据新的形势和需求,对商会今后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新一届商会领导班子认为,当务之急是加强商会内部的“会员建设”,确定一个以会员为中心的办会方针。目前中国发展迅速,商机很多,荷兰中国商会已经建立起了自己的品牌,我们现在的任务是如何更好地使用这一“舞台”,为会员带来商机。要做到这一点,第一步就必须了解我们的会员。因为只有了解了会员,才能服务于会员。只有会员企业发展了,商会才有凝聚力,才能持续发展。

  商会在发扬过去广泛“联络和交流”的基础上,正在迈向“协作和服务”的新领域,这是商会未来立足于荷兰和中国社会的基石。为了加强会员间的协作、参与中荷企业间的协作,提供越来越多的工商服务,必须加强商会内部的管理,制订必要的规章制度,逐步建立起专业化的团队,树立遵纪守法的商业观念,以保障商会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任重而道远。荷兰中国商会要团结所有志同道合的华人企业家和工商人士,调动广大会员的积极性,集思广益,群策群力把商会的工作做好。与此同时我们要吸收更多的荷兰企业家和荷兰工商界人士成为会员。我们的商会在荷兰,我们的企业在荷兰,只有我们不断地融入荷兰社会,我们的企业才能做大做强。所以商会未来不仅是面向华人,而且要面向荷兰社会,这是商会未来的任务之一。团结、务实、创新是新一届商会的工作指南。

我坚信经过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一定能把荷兰中国商会的工作做好,
能够创造出新的辉煌,要让会员感到骄傲。
只要大家齐心协力,商会的目标就一定能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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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务实 锐意进取
荷兰中国商会会长(第一、二、三届) 胡志光
努力开创荷中经贸合作和侨胞经济发展的新局面



  荷兰中国商会经过八个多月的积极筹建,已经于一九九九年九月八日宣告成立。它的应运而生,既是荷中两国经贸合作和华人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一种必然,也是荷中两国政治各职能部门,特别是海牙政府、海牙商会和中国驻荷兰大使馆一直关心和支持,两国广大企业家积极参与、不断投入的结果。这里凝聚着集体的智慧和心血,更充满祖国的关怀和激励。对此,我们深表感谢。

  大家知道,近年来荷中两国经贸发展呈现出很好的势头,年进出口已达60亿美元。即使受到亚洲金融危机冲击,双边贸易增长率仍在26%以上。一九九九年四月,荷兰女王率领51家企业访问中国,60%以上的企业与中国签订了合同或意向书,成交额达5亿美元左右。而两国自九届人大对非公有制企业实行立法保护后,各级政府十分倡导和鼓励中国企业跨出国门再次创业。1000万机制灵活的中小企业,占全国工业总产值60%,更是启动外向型经济的有生力量。
  中荷两国经济发展的这种新格局,确实为我们提供了十分难得的机遇和良好的环境,以便进一步推动更多的侨胞走出单一的餐饮业经济,积极创办公司和实体,或穿针引线,组织荷兰企业到中国寻求合作的新路。但从总体上来看,侨胞经济结构仍然单一分散。况且,荷兰全国又没有一个专业的商贸机构为之组织和协调,因此,无论从外在环境,还是从现实情况来看,筹建一个与中国经贸有关的商务机构就十分必要和急迫了。

  正是基于上述原因,部分侨领和华商代表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达成了共识,提出了构想,在获得中国驻荷兰大使馆和海牙市政府、海牙商会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自去年一月上旬起就筹建商会进行了先期的调研、考察、恳谈和策划,先后召开了八次研讨和联席工作会议,多次拜访了荷兰的德、法、意、日等国的商会,不断请教了部分的侨领,中荷企业家和国际贸易机构及有关律师,积极、认真、广泛地听取和征询各界人士地意见和建议。同时,又与中国国内地23个省、市政府的侨务办公室、贸促会、工商联和乡镇企业局进行联络和沟通,取得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并获得国内部分单位在他们机构内设立联络处,共同拓展商贸活动的允诺。在此期间,为了更好地摸索商贸活动的规律,我们还接待了国务院侨办主任郭东坡、全国人大侨委会主任甘子玉、陕西、黑龙江、河北、浙江、烟台等省市有关政府领导所率领的经贸代表团,彼此互通信息,交流经验,共商合作和发展大计。去年十一月,应国务院侨办的邀请,荷兰中国商会组团赴中国大陆进行考察,在北京期间,先后拜会了全国工商联主席林兆枢、中国贸促会副会长安成信、中央统战部副部长胡德平等。

  目前,荷中商会各部工作已开始运转。我们热忱地希望各界朋友,一如既往、积极地支持商会地工作,在新的世纪里,为荷中两国地经济开发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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