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管局批准荷兰银行QFII额度7500万美元,并获准于中国经营衍生工具业务
北京时间2004-09-24
9月1日,荷兰银行ABN Amro表示,已获得经营中国内地衍生工具业务的牌照,此前花旗集团及一波等已获准于中国内地经营有关业务。荷兰银行ABN Amro将于上海、北京及深圳设立的分行推出期货、期权等产品。
9月7日,荷兰银行(ABN AMRO)已获得中国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可以基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QFII)向中国股市和债市投资。
中国监会在一份声明中称,这使得基于QFII制度而在中国股市投资的境外机构达到20家。
但目前荷兰银行须向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投资额度。迄今已知17家境外投资机构共获得21.25亿美元的QFII投资额度。
9月24日,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荷兰银行有限公司 [ABN AMRO Bank N.V.]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7500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