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和荷兰表示将共同推进欧盟制宪
北京时间2004-01-14
德国外长菲舍尔12日在柏林与来访的荷兰外交大臣贝尔纳德·博特会谈后表示,德国与荷兰将共同推进制定欧盟宪法的工作。
菲舍尔和博特在会谈中强调,德国与荷兰在欧洲一体化进程中拥有共同的利益。菲舍尔说,两国将共同努力,力争打破目前欧盟制宪问题上的僵局。
今年下半年,荷兰将接替爱尔兰出任欧盟轮值主席国。菲舍尔说,德国在欧盟制宪问题上对荷兰抱有很大期望。博特表示,两国对欧洲未来的发展有着相似的看法。
去年年底在布鲁塞尔举行的欧盟首脑会议上,由于西班牙和波兰的反对,德、法等国坚持的“有效多数表决机制”未能获得通过,欧盟制宪谈判宣告失败。
今年5月1日,欧盟将正式接纳中东欧10国入盟,改革欧盟现行的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扩大后的欧盟能有效运行正是欧盟制宪的目的。